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资产管理制度(原2018年11月17日发布)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购置、保管、使用、核算与处置,提高资产责任人的责任意识,充分、合理使用学校资产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及使用时间,防止资产人为损坏及流失,根据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及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校资产购置
(一)、资产预算
1、参照«园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设备购置标准»、«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初级中学分册(“十二五”版)»I类标准。
2、各科室、教研组、专用教室责任人,根据各部门、各学科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,提供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预算,汇总总务处。
3、总务处整理后报学校采购小组,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预算。
4、总务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准后生效。
(二)采购计划
学校采购领导小组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,根据«苏州市市级XXXX年政府采购目录»,确定采购方式、时间。
(三)采购实施
1、采购方案:首先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自己确定;其次由2-3家外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指标,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采购方案;也可以请一家做标书(但不参加投标)。
2、招标单位:由领导小组根据采购的不同类别,在资产管理系统中选出三家相对应的招标单位,然后在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抽签确定。
3、采购实施:由确定的招投标公司负责采购信息的发布。同时学校应把政府采购公示的位置,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平台的“招标信息及中标公示”栏公示。
4、自行采购:方案实施同“3-1”,在学校外网进行询价,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供应商。
二、资产验收
1、验收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有关合同,明确验收数量、规格和要求。
2、组织进行验收。
3、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,对于发现问题较大的须要求暂缓验收。
4、验收工作小组签署验收意见。
5、验收意见将作为支付的附件凭证。
6、在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监督系统公示中标信息。
三、资产的保管及使用
1、学校资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。
2、所有资产,统一编号造册登记,分部门保管使用。
3、所有资产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制。
4、学校资产,未经学校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学校或借出校外。严格履行借用手续。借用不履行手续的,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,由责任人负责赔偿,反之由借用人赔偿。注:谁签字谁就是责任人。如需要长期使用,每一学期应有续借手续。
5、学校财产:①属故意损坏的,给予所损坏设备原价赔偿和警告处罚;②经技术鉴定属操作上的失误损坏的,应赔偿维修、更换等一切费用。③操作方法无误,经技术鉴定,由于质量问题或老化等因素造成损坏的,不予追查责任,但须报送总务处造册登记报废或维修。
6、因工作需要调离原岗位或离开学校,需做好资产交接手续或归还学校所有资产。
四、资产的核算与处置
1、资产责任人,应做好本部门的资产登记注册工作,做到账、物、卡一致,定期清理所管物品,做到整洁有序,配合学校进行资产清理。
2、财物报废,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,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报废。低值易耗品,由保管员申请,经总务处与相关人员核实,报校长室审批;固定资产,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,报校长室审批,再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。
3、资产报废在未批准之前,任何人不得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理。
4、批准报废后,一般物品由学校统一收回,统一处理。固定资产由后勤部门统一放置后,按照上级报废物品处理方法,进行处理。
5、资产处理后收入都应进入财政非税账户,任何个人不得截留挪用。
6、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,应及时报财务部门销帐,并通知资产管理员调整其分管的分户帐册。
五、实行时间
本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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